17/3/2008
觀演筆記──【短打貝克特】(Fragments)
觀演筆記──【短打貝克特】(Fragments)
17.2.2008 (Sun) 3pm
香港文化中心劇場
編劇:塞繆爾.貝克特Samuel Beckett
導演:彼德.布祿克Peter Brook
初遇貝克特
尋常觀眾如我,坦白說對貝克特和布祿克的認識遠遠不及劇場中人和真正發燒友級的專業觀眾深厚。筆者認識貝克特的劇作始於1990年力行劇社由馮祿德、倪秉郎、譚榮邦等於香港演藝學院戲劇院演出的【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ot);當年佈景中那幅布幕,從舞台地面延綿伸展至舞台深處的天幕頂,無起始亦無盡處,配上舞台側處一株孤伶伶的、禿丫盡處彷如絞刑架的枯樹,還有劇中人那一身如天橋底流浪漢的造型、樂克那段又長又密又快的獨白,至今仍記憶猶新。當年我仍只是個中學生,也是劇場觀眾初哥,首次接觸荒誕劇便遇上這個荒誕劇中之經典,我卻慶幸非但未有被其大大有別於主流戲劇以起承轉合建構的文本嚇怕,反倒有種發現了劇場世界裡一片新天新地的感覺。
至於布祿克,筆者也只是看過數年前由康文署(港台節目內指該劇是香港藝術節節目,但我肯定是康文署主辦) 帶來的布祿克導演、北方布夫劇場演出作品【情人的衣服】(Le Costume),當年對於布氏的導演技法印象極深;另外,自己手上一直有一本朋友借來但未有空細讀的布氏著作《The Open Door》,僅此而已。於是,去年翻閱藝術節節目冊,一看到這次貝克特加布祿克的組合,自會覺得屬「必睇」之選。
三大指控:強暴、不敬、特權
【短打貝克特】呈現的是貝克特五個短篇作品:《戲劇片段I》(Rough for Theatre I)、《搖籃曲》(Rockaby)、《無言劇II》(Act Without Words II)、《空》(Neither)、《來與去》(Come and Go),屬貝氏於較後期的作品(由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在場內,我讚嘆布氏簡潔、精僻、靈巧的舞台調度;讚嘆演員圓熟的身體運用;更為貝氏對各種真實而荒謬的人生處境的詰問──一種帶著深切關懷和體恤,近乎愛之深,責之切的詰問──感動不已,久久未能平復。
回家後上網找相關的評論文章細看,專業觀眾朋友也捎來了一篇評論,倒是看到了截然不同的意見:
愛麗絲劇場網上誌
號外‧貝克特被強暴了
http://alicetheatre.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015255
愛麗絲劇場那篇文章的大意是,該團曾經搬演貝氏的作品,籌備期間,在申請版權時,版權持有人對劇團「執行」文本所有細節的「忠實度」要求極高,不可偏離貝氏文本中那些嚴謹的舞台說明,因此劇團在演出時也極力配合;可是,他們眼見布氏導演的版本,非但沒有依足貝氏文本的所有細節,而且風格與他們所理解的貝氏大有距離,更指布氏的導演方法、改編以及演員的演繹「強暴」了貝克特,對貝克特不敬,且質疑布氏是否擁有「特權」,所以無需要跟足文本所有細節也可以取得版權演出。
三大指控。先談「強暴」。
誠然,在細讀過愛麗絲劇場的其他有關文章,和聽過香港電台節目【演藝風流】中的討論後,我絕對明白和理解他們所提出的質疑;可是,愛麗絲劇場文章中某些意見,正如周昭倫在他的網誌所說(見「延伸閱讀」),也強暴了一些觀眾(如我)的感受;例如愛麗絲劇場提及《無言劇II》時問到:「『他』會令你反思一下你的生活態度,現在,你是否觀賞了兩位技藝高超的演員的充滿喜劇效果的演出,多於令你對生活的態度產生一些想法或者理解?」我的回應是:我看到的正好是後者,看到兩種人生態度的對照──截然不同的態度構成截然不同的人生,不過最終還是脫離不了某一種循環。

《無言劇II》(Act Without Words II)
(來源:http://www.landestheater.net)
我想,我這尋常觀眾和上述劇場中人的分歧見解,乃牽涉到大家如何理解如實呈現、再創作、以劇本/演員/導演為呈現重心的藝術選擇、及其創作自主性等等問題。
問題來了:藝術上的選擇,到底有沒有「對」,「錯」之分呢?文章曾問及「我們是否要盲目地認為他們(指布氏和演員)的詮釋是正確的?」,我則傾向認為「詮釋」並沒有絕對的「正確」,反而一個藝術作品若能提供一個廣闊的詮釋空間而又能展現創作人意圖指向的人文關懷才更重要。
而是次的演出又是否真的完全抹殺了貝氏對人類生存處境的探討呢?我想並不至於吧。
於是,【短打貝克特】場刊中那篇以【他一「貝」子光】(A Beckettful of Light)為題的文章,便在是次演出中擔任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文章其實解釋了布祿克的展現風格以及形式,是建基於他對貝克特個人的認識和了解,並非源於背叛或凌駕原作精神的動機;沒有羈絆的形式不過是外衣,展現的核心仍然是貝氏作品中對於價值的崩壞、生命的無常、存在的荒謬等題旨。
如果布氏的動機正如上述,那麼「不敬」的指控是否成立呢?
問題是:是不是貝克特的文本中,所有關乎舞台、道具、服裝、演員動作等都有詳盡的指示,加上版權擁有者對忠於原著呈現的堅持,就代表任何形式和幅度的改編,都等同對貝克特不敬?那麼,倒過來,其他劇作家的作品,是不是因為沒有像貝氏的文本般寫出大量演譯時的具體細節,又或者版權持有人沒有提出嚴格的「忠於原著」要求,所以就等同默許了演出時可作任何形式和幅度的修改?
今年藝術節演出的莎士比亞劇作【泰特斯】,導演鄧樹榮就刪改了不少場景;這樣,又是不是對莎翁不敬呢?如果鄧樹榮的改編不(算)是對莎翁不敬,那麼為甚麼布氏的改編就是對貝氏不敬?不敬與否就只是就文本描述舞台細節的仔細程度和搬演時的限制去釐定嗎?改編、詮釋的「對」與「不對」,真有這麼一條界線存在嗎?
如果有,那條界線到底在哪裡呢?又該怎麼畫呢?該由誰去畫呢?對於那些將經典劇作大肆顛覆的作品,我們又該如何去理解,以甚麼態度去對待呢?

《來與去》(Come and Go)
(來源:http://i.thisislondon.co.uk)
最後一個指控:「特權」。獲批准改編的幅度是否真的因為劇團、班底、地域不同而有不同「待遇」,是否因為布祿克因其知名度而擁有大幅改編的「特權」,我作為觀眾難以亦不應妄下論斷;不過,坦白說,我從愛麗絲劇場的文章中隱約看到一種香港人的典型心態,就是當待遇有所差別的時候,常傾向先行將自己 victimize,而非在定論前先理性求証那差別存在的原因,便搬出對方有特權、對方有名望等等將自己擺在 inferior位置的字眼,這樣並不健康--尤其是對搞藝術的而言。認為布祿克有「特權」的藝術工作者,如果版權持有人沒有對他們提出嚴格的搬演要求,他們是不是也就會一字不改呢?若會改,又如何改,改多少,才不算不敬呢?敬或不敬,界線在哪裡呢?
我並非要挑戰那一種看法,我擔心的是,大家就著改編的方法、形式、幅度等在爭議的時候,有沒有弄清楚那些爭議和質疑的本源,到底是真固基於追求「貝克特的藝術真相」?抑或被版權持有人要求百分百忠於原著演出時所經驗過的種種困難,對照布氏的演出之下,所衍生出來的一點不忿?
我絕對不希望是後者。為甚麼要問,為甚麼要想清楚,因為需知道,「對貝克特不敬」,是個相當嚴重的指控。這是不是在作藝術上的道德審判了?而布祿克認識貝克特本人,若然布祿克對貝克特不敬,便是對他的朋友不敬了--這就更變成個人道德審判了。
跟朋友談起這戲,朋友說一直覺得貝氏的戲是嚴肅且深沉地展示生命的無常與荒謬;而其實我最有興趣想知道的是,究竟「很嚴肅很深沉」只是我們過往觀賞貝克特劇作的經驗所整合出來的印象--因為我們對貝氏劇作的印象終究是先經過往演出的翻譯、導演和演員詮釋過的,始終是「二手」的;抑或,「很嚴肅很深沉」真的是貝克特在文本中有指明要的,寫到明一切都要「很嚴肅很深沉」?
到底「很嚴肅很深沉」才是貝克特?抑或【他一「貝」子光】裡面那個,布祿克所認識的那一個幽默、風趣、笑口常開的貝克特,才是真實的貝克特?
又抑或我們不知不覺間也將貝克特這位偉大的劇作家簡化成我們心目中一個既定的模樣了?
我想只有貝克特自己知道。
我總是認為,即使文本裡的一字一句、所有舞台指示以致服飾、語調等等都寫得非常仔細,但依據演員和導演的背景、能力,呈現的時候總有一個變異的「幅度」;至少,就以【等待果陀】為例,我在香港都已看過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分別為力行劇社於1990年及眾劇團於2003年的版本)。我想,除非貝克特本人親自導演,否則,沒有誰可以說任何人已經「完全準確」地展示了貝氏本人心目中所想的。
未有機會翻閱原著劇本,故難以就今次【短打貝克特】的改動評論其「準確性」;但我覺得若然布祿克是希望透過最簡約的處理來讓觀眾更易於理解貝克特劇作的整體精神面貌,不希望初入戲劇門檻的觀眾被嚇怕而失去了品嘗貝氏作品精神的機會,又能否說這是「錯」的呢?--當我們在談「藝術」,又在談要拓展觀眾,希望觀眾不會與大師的作品擦身而過的時候。
而如果藝術創作的意義,正是在於讓人明白多元的重要性,拒絕單一,因而精神被釋放,從此獲得自由,那麼,我們又該如何理解忠實呈現、改編、再創作、演員和導演在創作上的自主性等問題呢?而改編或者忠於原著,又要到哪一個程度才不會扼殺一個藝術作品的生命力呢?這些問題都確實非常值得進一步思考和探討。
延伸閱讀:
愛麗絲劇場網上誌
號外‧貝克特被強暴了
http://alicetheatre.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015255
港台節目:演藝風流
香港藝術節之「短打貝克特」及英國國家劇團「聊天室+國民身份」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Artscritique/20080301.html
劇場休憩間(周昭倫的網誌)
貝克特被人強暴了?
http://mikechow.blogs.com/hth/2008/02/post-3.html
標籤: 觀演筆記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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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令人深思的文章。
我最著緊的反而是,所有今次評論這個節目的劇評人都急於用一種「比較」的方法去批評這個戲。意指他們都急於搬出跟原著的分別去點明今次的改篇是「錯」的。動機也離不開:「我做過,我知點先叫做對!」(電台的評論亦如是,真失望),反而沒有真正評論這個戲!
我敢大膽預告,貝克特的戲在將來一定會有人改!(其實已經有大量例子!)持有版權的公司也只有五十年的期限,布祿克只是為全世界作了一次大膽的示範(於我而言,是個好的示範)。
後記:電台中的評論真的令我氣憤,「因為有人寫了一整本書去批評布祿克導的戲(Mahabharata),所以這個導演只是個好壞參半的導演,作品也通常被過譽了。」這種推論實在不能成立,莫非他認為世界曾有個從來沒被人批評過的導演嗎?!
我最著緊的反而是,所有今次評論這個節目的劇評人都急於用一種「比較」的方法去批評這個戲。意指他們都急於搬出跟原著的分別去點明今次的改篇是「錯」的。動機也離不開:「我做過,我知點先叫做對!」(電台的評論亦如是,真失望),反而沒有真正評論這個戲!
我敢大膽預告,貝克特的戲在將來一定會有人改!(其實已經有大量例子!)持有版權的公司也只有五十年的期限,布祿克只是為全世界作了一次大膽的示範(於我而言,是個好的示範)。
後記:電台中的評論真的令我氣憤,「因為有人寫了一整本書去批評布祿克導的戲(Mahabharata),所以這個導演只是個好壞參半的導演,作品也通常被過譽了。」這種推論實在不能成立,莫非他認為世界曾有個從來沒被人批評過的導演嗎?!
大米:謝謝留言。『動機也離不開:「我做過,我知點先叫做對!」(電台的評論亦如是,真失望),反而沒有真正評論這個戲!』你說得對。而如果評論的角度乃出於一種「不甘心」的情緒,又如何持平和客觀呢?
至於由那本批評 Peter Brook 的著作Mahabharata 引伸出那一個結論,也確令我吃驚。我在網上看過一些資料,Mahabharata 是 Peter Brook 於1989年一齣以兩大古印度梵文史詩之一的【摩訶婆羅多】(Mahabharata)改編的電影(曾在1985年改編成舞台版本);由於布氏希望突顯文本的宇宙性,所以在戲中起用了很多不同國籍的演員,因而惹來一印度學者強烈批評(可參考Wikipedia 的資料)。(有趣的是,這電影在1990年取得了艾美獎的電影獎項。雖則獎項代表不了甚麼,但至少顯示出受觀有分歧的看法,有人批評也同時有人認同。)
如果【演藝風流】中各劇評人指的那本書就是以批評這個作品為主的,那麼,「因為有人寫了整本書來批評他,所以他其實很多時候被過譽」的結論就更難成立了!只針對一齣個別作品的評論,又何來可概括成為對布祿克整體的評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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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由那本批評 Peter Brook 的著作Mahabharata 引伸出那一個結論,也確令我吃驚。我在網上看過一些資料,Mahabharata 是 Peter Brook 於1989年一齣以兩大古印度梵文史詩之一的【摩訶婆羅多】(Mahabharata)改編的電影(曾在1985年改編成舞台版本);由於布氏希望突顯文本的宇宙性,所以在戲中起用了很多不同國籍的演員,因而惹來一印度學者強烈批評(可參考Wikipedia 的資料)。(有趣的是,這電影在1990年取得了艾美獎的電影獎項。雖則獎項代表不了甚麼,但至少顯示出受觀有分歧的看法,有人批評也同時有人認同。)
如果【演藝風流】中各劇評人指的那本書就是以批評這個作品為主的,那麼,「因為有人寫了整本書來批評他,所以他其實很多時候被過譽」的結論就更難成立了!只針對一齣個別作品的評論,又何來可概括成為對布祿克整體的評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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