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06

拉倒

 
 
事情終於有結果--對方大劈價,還價竟與我現時的薪金相等。

Come on,當日面試時不斷強調工作超多、責任超重、日曬雨淋、長期戶外、通宵工作,竟還我這樣的價,請別當我是傻的。
 
不是要吊高黎賣,但小的太清楚自己追求的是甚麼。若增加的報酬不足以抵償大增的工作量、責任和身心勞損,不如繼續安份守己,靜候下一個機會。至少我仍喜歡現時的工作,身心健康,養得活自己,有錢俾家用,間中還有點餘錢看看戲,已經很幸福。

辛苦,也要辛苦得值得才成。 

事情就這樣子吹了囉。

不要緊,繼續做好當下崗位的工作便是了。;-)
 
 
Comments:
早幾年設計界有 "五千蚊, 請超人" 的笑話, 估不到今時今日境況依然...
靜候下個機會吧 !
 
最怕講價錢... 不過始終都走唔甩,曾經好肉酸地捍衛自己個價。
 
講真, 又唔係去乞, 我覺得點都要捍衛自己認為值得o既價囉...就算比人話我笨放棄左個機會我都冇所謂, 總好過「為轉工而轉工」, 最後換來心有不甘同後悔......
 
"總好過「為轉工而轉工」'

呢樣真
我見過好多血淋淋的例子

既然結果如此
即係呢份工同妳冇緣份

等下一個機會啦

btw...
妳個邊會唔會行五天工作制?
 
P: 我office by nature 係行唔到五日制的, 不過以後計VL會計8小時48分鐘為「一日假」囉...其實幾戇居, 班GR以後計數都幾慘。
 
8小時48分鐘...

齋係計數d 時間都... :X
 
有本事有才能, 機會大把啦!
撐你~~~
 
"DING"...一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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