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005

交手

由於公司大部份服務都外判,於是撰寫招標文件、管理合約、跟承辦商交手週旋,佔了日常工作大部份。

九月又有六十萬預算的大攪作。我負責(阿四)。

上司主動建議找甲公司投標。招標過後,真的是甲公司投得項目。

此甲公司去年曾一度在大攪作出街前一個月才臨時劈炮,而聲稱原因是我公司的某職員「多番刁難,令本公司職員患上失眠和精神緊張...如今退出工程,實乃顧全大局及負責任的做法」。我那位被指稱刁難人家的同事,只好臨急臨忙重新招標,幸好有公司拍膊頭願意硬食趕工,否則整個攪作便會泡湯了。那位同事亦曾多次向眾人大吐苦水,故事是典型的可憐女子遭奸人所害,宛如大長今。

聽了當然心寒。也覺得奇怪上司為什麼叫我找甲公司。

決定翻翻舊檔案打打底,至少重溫一下劇情好作心理準備。嘩,重看當時甲公司與同事的間的筆戰,確實流了幾滴大汗心慌慌。

但同時從筆戰中看出了某些問題癥結。畢竟要兩把鑰匙才碰得響。亦使我更相信以前跟建築/機電人交手後所得的某些結論。

決定約見甲公司的負責人,邀他上來為他的建議書作簡報,詳述概念和技術考量。

果然,印証了我一向的想法。

面對技術型的承辦商,即使自己對該技術不熟悉,但只要有技巧地問對方幾個問題,留意對方回答時的語調表情,有沒有迴避問題,其實已可分辨出對方是真的能嫻淑地表現抑或是吹牛。當知道對方對自己的能力和技術都熟悉而且極有信心,但卻以不停嘮嘮叼叼,質疑這個懷疑那個的方式去溝通,對方會本能地作出反彈。因此,要能合作得好但又能監控對方表現,必須要先令對方感受到你的信任。請留意,是「令對方感受到被信任」,絕不是叫你信任到撒手不管不監控對方。

簡單一句就是,千萬不要你不懂,於是找其他人來做,但又根本不相信他,更遭的是讓對方知道你不相信他。你不懂但又要 challenge 人家,人家當然不順氣了呀。

會上,我和上司儘量持開放的態度,提問時亦儘量表現是為了掌握詳情,而不是質疑對方。甲公司的負責人侃侃而談,面對我們的提問,看得出花過時間心機準備,不是胡來的。

筆戰的文件顯示,同事當年「衰左」的,正是經常「懷疑xxx技術上不可行」「懷疑沒法xxx」。當然,甲公司最後劈炮,怎麼說也是不負責任;但如果當年同事可小心一點處理,事情的發展會不會不一樣呢?

會後,我向上司透露了我的看法。他笑笑說,你說得對,所以我才會叫你找他。

又上了一課。

希望一切順利。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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